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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6-06 09:32:00    

中工网讯 (工人日报-中工网记者祝盼 毛浓曦)近日,陕西省人社厅、省财政厅、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联合发布《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明确通过延续实施稳岗返还、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,支持企业稳定岗位,助力提升职业技能,兜牢失业保障底线。

其中,《通知》对于企业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提出明确条件:即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,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,30人(含)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%,审核时月均参保人数比上年度月均参保人数减少不高于50%。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、缴纳社会保险费、转岗培训、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。

此外,《通知》还重点提出要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。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,取得初级(五级)、中级(四级)、高级(三级)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,可按规定相应领取1000元、1500元、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。

《通知》还要求兜底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,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、代缴基本医疗保险(含生育保险)费、价格临时补贴等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,做好大龄失业人员保障工作。

来源:中工网-工人日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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